共青团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委员会
关于评选表彰2024—2025学年同济大学
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通知
学院各团支部: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践行“同济天下、崇尚科学、创新引领、追求卓越”的新时代同济文化,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贡献青春力量,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表彰2024—2025学年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4—2025学年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含本科、研究生,不包括在职、定向、国际学生),2025级新生除外。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标兵)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优秀学生(标兵)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考试成绩优良。
2.参评优秀学生的本科生须在2024—2025学年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奖学金,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本科生须在2024—2025学年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及以上奖学金。
3.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研究生须在2024—2025学年获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限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学生社团骨干、关工委学生委员,及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骨干等学生干部参评。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带头做好“五个模范”,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
3.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本科生须在2024—2025学年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及以上奖学金或社会活动奖学金,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本科生须在2024—2025学年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奖学金。
4.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研究生须在2024—2025学年获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程序
1.学生须在申请截止日之前,按通知要求进行申请,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2.学院团委组织民主评审,根据评选条件,考虑学生综合测评、学生骨干述职评议等情况,酝酿产生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团委将评选结果汇总上报校团委审核。
备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从学院已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中进行提名(学院可提名1名),并推荐至校团委,由校团委组织答辩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提名的标兵如未能获得标兵称号,则认定为优秀学生干部(特别注意:此名额占用学院非标兵名额)。
(二)名额配比
培养层次 |
优秀学生名额(人) |
优秀学生标兵名额(人) |
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人) |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提名名额(人) |
本科生 |
24 |
1 |
5 |
1 |
研究生 |
8 |
1 |
2 |
(三)评选时间及申报材料要求
1.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申报应由申请人将电子登记表和申请陈述提交至学院团委,作为初审材料。
电子版材料(登记表、汇总表、申请陈述)请于2025年11月24日(周一)下午15:00前发送至邮箱yctw2001@163.com,邮件主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学号+姓名;纸质版材料同步提交至学工办(四平:三教507/嘉定:惟新馆116),所有材料一式一份提交。登记表详见附件1-4,申请陈述需不少于1500字,汇总表详见附件5。材料报送清单见下方表格:
荣誉称号 |
报送材料 |
优秀学生 |
1.《同济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1) |
2.申请陈述(不少于1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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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汇总表(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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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标兵 |
1.《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登记表》(附件2) |
2.申请陈述(不少于1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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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汇总表(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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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干部 |
1.《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 |
2.申请陈述(不少于1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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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汇总表(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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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
1.《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提名表》(附件4) |
2.《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候选人补充材料》(附件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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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汇总表(附件5) |
2.学院团委将保存所有申报材料(登记表、申请陈述和汇总表)一年期,以备复查。
3.参评者至多可申报一个奖项。申请优秀学生与优秀学生标兵的申请人统一评审;申请优秀学生干部与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申请人统一评审。
四、奖励办法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按同济大学《学生手册》规定给予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5: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