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传媒学院关于评选2026年度本科生市级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3日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学院2026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根据《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参见附件1及《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2026年修订)(参见附件2等文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就2026年度学院市级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籍的正式注册在读的2026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5.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尊重师长,友爱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社会实践、科研学习和各种有益活动;

6.学习态度端正、积极进取,勤奋学习,在校学习期间课程总成绩名列所在单位前列,评选时所有课程考核合格;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注重个人与宿舍环境卫生;

8.同一学位就读期间未曾申请参评过优秀毕业生;同一次申请中,市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可同时申请但不兼得。

(二)补充条件

1.参评本科生市级优秀毕业生需符合上海市当年规定的评定条件,同时在同一学位就读期间应满足以下条件:

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4.0且必须满足以下一项条件:

1)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社会捐赠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

2)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获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且同时至少获得过一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社会捐赠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

3)有其他突出表现,符合相关具体说明要求(参见附件3

2.参评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3.5,且同一学位就读期间必须满足以下一项条件:

1)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社会捐赠奖学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社会活动奖、“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有其他突出表现,符合相关具体说明要求(参见附件3

(三)优先评选条件

响应国家号召,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积极志愿到国防事业、赴基层或者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就业者、服兵役复学者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名额分配

我院2026年度上海市本科优秀毕业生名额8名;2026年度同济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名额8名,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如下表。


四、评选程序

1.本科生即日起,至318日(周三)下午17点前,在申报意向登记链接(https://jsj.top/f/jkWISG)登记参评基本信息,并同步在截止时间前向所在班级递交申请材料(参见附件8《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申报材料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由班主任对各班申请人递交材料初审,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材料汇总打包,于322日(周日)下午17点前发送至学工办邮箱(ycxg@tongji.edu.cn)

2.学院设立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在规定时间内对班级上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本科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且在规定时间内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学校学生处;其后由学校学生处审核、公示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市级优秀毕业生材料还需报上海市教委审批;

3.对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监督小组提出复议申诉,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监督小组应及时研究并进行异议裁决。如学生对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监督小组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学生处提出异议,由学校按照规定流程予以回复;

4.对在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获奖荣誉,并依据《同济大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如有违纪违法行为、考试不及格或其他与优秀毕业生称号不相称的行为,将根据相关流程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五、评奖办法

详见《参见附件2-<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2026年修订)》及《参见附件4-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2025年修订)》

六、申请流程

参见附件7中的申报事项清单,对照完成以下步骤:

1.参评意向登记:318日(周三)下午17点前在链接(https://jsj.top/f/jkWISG)中登记个人参评意向,并对照参评基本条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后续评审过程中核验参评资格。

2.向所在班级提交参评申请:318日(周三)下午17点前完成,主要提交以下材料:

1附件8-《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申报材料汇总表》,注意规范填写;

2)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打包,分模块命名按顺序整理好,文件夹以专业+姓名+学号命名),仅需提交电子版材料。注意:填写的材料均需有对应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均不予以认定。

3.成果录入及系统填报:

在班级民主评议召开前,登陆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成果信息管理系统(https://amsystem.tongji.edu.cn/achievement/),补充未录入过的个人成果信息(限定在202631日前<>获得的成果)。操作说明和指南文档参见附件9

317-322日登录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的“荣誉称号”模块下进行申请,完善相关基本信息,填写申请理由、所获荣誉等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等,所有内容均须实事求是准确填写。填写指南参见附件102026年优秀毕业生评选线上申请流程指南》,填写完毕点击提交并确认。

4.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递交参评材料:由班主任对各班申请人递交材料初审,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材料汇总打包于322日(周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学工办邮箱ycxg@tongji.edu.cn)

5.经学院评审推荐并公示无异议后,拟获得推荐的同学还需提交《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等,报送学校进行审核。

6.本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实行“系统申报+邮箱报送”的方式,对照附件7中的事项清单完成相应申请步骤,缺一不可,完成系统申报后只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即可。各项申请步骤到期即结束受理,逾期将无法审核,请各位同学在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应申报工作。

7.市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可兼得,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项。对照班级汇总上报名单,申报市级和校级的同学统一排序,并按照学校名额依次予以推荐。

8.本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还将通过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官网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系统进行录入,具体要求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有关安排再行通知。学生申请前应已完成应届毕业生就业年份确认,确保政治面貌等基本信息更新准确,以便上海市优毕系统读取应届毕业生信息即时、准确。


附件:

 附件1:《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pdf

 附件2:《关于修订《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的通知》(同济艺内〔2026〕3号).pdf

 附件3:《关于“其他突出表现者”的具体说明》.pdf

 附件4:《关于公布《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的通知》(同济艺内〔2025〕3号).pdf

 附件5:《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骨干述职评议考核办法(2024年修订)》.pdf

 附件6:《关于公布《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科竞赛各专业认定参考目录》的通知》(同济艺内〔2025〕6号).pdf

 附件7:《同济大学2026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申报事项清单》.pdf

 附件8: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申报材料汇总表.xlsx

  附件9: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成果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说明及使用指南.rar

 附件10:《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线上申请流程指南》.pdf




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