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传媒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现启动我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奖要求
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依据《同济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附件1)进行评选,具体各奖项参见各评定细则。学院评审办法及细则具体参见《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2)、《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附件3)。
二、奖项说明
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优秀博士生奖学金、优秀硕士生奖学金、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和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等组成。
三、参评要求
1.研究生校级奖学金(不含社会捐赠奖学金)
按照《关于开展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在已提交奖学金申报的同学中按照“一次申请、逐批遴选”原则,按照相应审议确定流程,遴选确定获奖人选名单。
2.研究生校级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截至11月7日,收悉学校下发的3类社会捐赠冠名奖学金共4个名额,涵盖:阿琪玛斯奖学金(研究生)、同济大学小米奖学金(研究生)、燕宝奖学金(研究生)。
具体奖学金申报范围和条件可查看附件4中的一览表。有特定参评条件(如籍贯、家庭条件限定等)的奖学金允许补充提交材料。其余无特定参评条件的无须再次提交申报材料。
三、参评事项
1.申报同济大学优秀硕士生奖学金的无须再次提交材料。申报同济大学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的请于11月8日(周六)下午17:00前在意向登记表(链接:https://jsj.top/f/qImJrC)中填写意向登记情况。逾期未填写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视为不再参评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
2.对照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参评条件,有意向申报相应类别奖学金的请于11月8日(周六)下午17:00前在意向登记表(链接:https://jsj.top/f/qImJrC)中填写意向登记情况。逾期未填写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视为不再参评本批次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备注:
1.填报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参评意向前注意确认本人是否符合对应评选条件;
2.按照《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在同一评审年度内,纳入统一评审范围的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之间不能兼得,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
附件2:《关于公布《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的通知(同济艺内〔2025〕2号)》.pdf
附件3:《关于公布《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的通知(同济艺内〔2025〕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