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学院学工办(团委)
【办理流程】
至学院学工办/团委,由辅导员老师专门开具
学生党支部任职(例如党支书、支委)需加盖学院党委公章,请至学院党政办,由学院组织员老师盖章(由于学院跨两校区办公且学院党委公章只有一个,建议提前1-2天联系组织员老师,确认所在校区)。
仅限学院内学生干部/学生骨干任职(例如班长、团支书等),校级及其他组织任职请联系学校相应部门负责老师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