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相关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安局、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学院学工办
【基本要求】
非上海生源的应届毕业生
与上海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并完成登记鉴证
符合上海市当年发布的户籍申请条件
参考材料:http://www.firstjob.shec.edu.cn/folder76/folder79/2023-06-07/5443.html
【校内手续办理】
校内办理手续:https://tj91.tongji.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16&wbnewsid=24815(参考)
学院初审
成绩评定:学院教务科
学院审核:学院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