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惟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院奖”自2006年起每年评颁一次,至今已成功举办16届。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历史使命,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人才培养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不断弘扬“同济天下、崇尚科学、创新引领、追求卓越”的新时代同济文化特质,以学生成长为中心,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目标,着力培养具备“通专基础、学术素养、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全球视野、社会责任”综合素质、堪当民族复兴大任、引领未来的艺术与传媒领域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学院自2023年起,决定在原“学院奖”的基础上,设立“惟新奖”,并自即日起启动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惟新奖”学生奖评选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具有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籍的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不含本科二年级学生、研究生一年级学生)。
二、奖励额度
“惟新奖”3名,每人奖励人民币8000元;“惟新奖”提名奖一般为5名,每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
评奖年度如无符合评奖标准的人选,相应奖项则空缺,宁缺毋滥,优中选优。
三、推荐原则
1.“惟新奖”候选人由组织推荐方式产生,学院本科生及研究生各班级、各专业及职能部门均具有推荐资格。各推荐组织的推荐人数不得多于该奖项(不包括提名奖)额定获奖人数。
2.“惟新奖”(含提名奖)候选人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知识、能力、人格协调统一,全面发展,具备同济烙印、艺传特质,或道德品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乡村振兴等某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取得广泛影响力。
3.“惟新奖”候选人的主要支撑材料应为评奖前已取得并获确认的主要成果、先进事迹、社会评价。
四、评奖程序
“惟新奖”于每学年秋季学期统一开展,“惟新奖”的评选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推荐、初评、终评的方式,确定获奖名单,并将获奖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布。
学院设立“惟新奖”初评委员会,负责初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按照不超过额定获奖人数(不包括提名奖)1:3的比例确定终评人选。“惟新奖”初评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主任,组员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学院副院长、分管科研工作的学院副院长、专业教师代表、学院职能部门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秘书由学院负责当届“惟新奖”评选组织工作的辅导员担任;学生代表一般由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含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学院学生会组织执行主席担任,“惟新奖”候选人不得同时担任学生代表。
“惟新奖”终评人选名单需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进行“惟新奖”的终评。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惟新奖”获奖人选;并在未能获评“惟新奖”的终评人选中,确定“惟新奖”提名奖获奖人选。
五、推荐工作安排
本届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惟新奖”评选工作将于2023年10月至11月开展。请各推荐组织按照本通知,积极开展推荐工作。
原则上各本科生、研究生班级分别最多可推荐2名(研究生班以专业班级推荐),各专业及职能部门最多可推荐2名。
请各推荐组织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推荐材料(推荐学生汇总表excel+学生推荐表word+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对于“惟新”的理解)经班级(或专业及职能部门)民主评议及班主任(或专业主任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至四平路校区南区第三教学楼507或嘉定校区惟新馆116,同时将电子版推荐资料(推荐学生汇总表excel+学生推荐表word+200字以内个人介绍+2张生活照+1张证件照+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惟新”的理解)发送至ycxg@tongji.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23惟新奖推荐+班级/专业/职能部门+姓名。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模范遵守,逾期或不适合要求视为无效。
本届“惟新奖”工作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老师 021-65981381
E-mail:ycxg@tongji.edu.cn
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会
2023年10月22日